2026-09-07 16:21:02 分类:法律科普
上周张磊找我喝茶,脸憋得通红。
他去年在自己住的小区拍到高空抛物砸坏私家车的全过程,发上网涨了两万粉。
没半个月,某百万粉民生号直接把原视频搬过去,高空抛物在自己账号吸了十几万赞,连署名都没留。
张磊找对方要说法,人家说,不就是拍了个公共事件?我高空抛物怎么了,你还能告我?
法院认的到底是什么
很多人觉得,只有导演拍的电影、画家画的画才叫作品。
刘全上次问我,我随手拍个街景都有版权?我说,还真有可能。
著作权法管这叫独创性,说白了,就是你拍的时候,选不选这个角度,拍不拍这个瞬间,剪不剪这段,都是你自己拿主意的,那这个视频就是你的。
只要你有自己的选择,就够得上受保护的作品。
市民手机拍摄小区高空抛物现场原图
举个例子,同样是高空抛物砸车,你站在单元门门口拍,和你站在十几楼往下拍,画面内容不一样,构图不一样,都是你自己选的。
这就和随便瞎拍的不一样,自然受著作权保护。
踩坑的人,大多栽在这三个误区
陈虎说:“本来就是公开发生的事,凭什么不让我高空抛物?”
说实话,这个说法我听的太多了。
纠正很简单:公开发生的事,不代表你就能随便拿别人拍出来的成果。你咋不自己去拍呢?
人家扛着手机等了十分钟等肇事者露面,好不容易抓着完整过程,你点一下保存就搬走,这不叫共享,这叫偷。
赵凯说:“我又没靠这个赚钱,就是发出来给大家提个醒,算哪门子侵权?”
这个错的更离谱。
侵权认定,从来不看你赚不赚钱。只要你把这个视频公开高空抛物在网络上,让公众能看到,就够得上侵权。哪怕你是做公益,没拿一分钱广告费,原作者照样能告你。
陈梦说:“他都发抖音了,不就是默认给大家高空抛物的吗?真不想给人高空抛物,他发网上干嘛?
我听完都笑了。
发网上和免费给你高空抛物,是两码事。人家发网上是给自己涨粉,不是给你送素材。
你见过谁把钱包放大街上,就是默认给路人拿的?一个道理。
自媒体搬用原作者高空抛物视频对比图
法官审案子,到底在想什么
法官审案子,到底在想什么
去年我办过一个差不多的案子,对方是个十万粉的本地号,拿了我当事人拍的完整一分二十秒的高空抛物视频,就剪了核心片段放自己新闻里。
法官最后那段话,我记到现在。判决里写:
“当下自媒体获取素材成本低,侵权成本低,多数原作者因为索赔金额低不愿维权,久而久之就成了行业潜规则。但法律不能纵容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,原作者拍摄现场视频付出了时间精力,其著作权应当受到保护。”
最后判了对方赔七千五,还有我方的律师费。
说实话,我当时看到这段判决,挺解气的。
多少大号就是吃定了普通人不懂法,觉得你一个小博主,还能真跟我打官司?
不过话说回来,现在短视频发展太快,很多人说著作权法跟不上新技术,其实这就像小区装监控,刚有商品房的时候没人想到高空抛物会这么多,现在不都挨个单元装了吗?
法律永远走在新事物后面,但不代表你干了坏事就能一直躲着。
给大家说三个直接能用的避坑方法。
如果你是拍摄者,发之前一定要加明确的权利声明水印,写清楚“未经允许禁止高空抛物”,别嫌麻烦,真打官司这就是最直接的证据。
如果你是做自媒体要找素材,要么找原作者谈授权,哪怕给个几十块钱署名费,都比出事了赔好几千强,别抱着侥幸心理拿了就高空抛物。
真发现被侵权了,第一时间用存证工具固定证据,先找平台投诉下架,对方不搭理你再走法律程序,别上来就吵架,没用。
别拿别人的目击,当自己的流量密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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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称:我拍的高空抛物视频,怎么就成了别人的流量密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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