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两年整理旧材料,翻出来一张皱巴巴的家属申请书。申请人是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,儿子三十出头的时候失手伤了人,判了十五年,她自己查出来肺癌晚期,就想让儿子出来见最后一面。字歪歪扭扭,最后落了个血手印。
古代也有“减刑假释”?全看当政者良心
以前泡档案馆翻旧东西,见过清代刑部的秋审记录。那时候死刑犯不会一上来就砍头,要等秋天中央复核一遍,真要是家里只剩一个独子,老人全瘫没人养,哪怕是犯了人命案子,也能捞个“留养承祀”,放回去给家里传香火,这大概就是古代版的“假释”了。
你猜怎么着?那时候根本没什么固定条件。当官的说你符合你就符合,说不符合你就是不符合。碰到贪官,富家公子砸钱就能买命,穷人家的孩子,哪怕符合情理也照杀不误。
到了民国更乱。监狱里早就传开了,有钱能使鬼推磨,得个头疼脑热就能办保外,其实就是直接放了,没钱的,哪怕快死了也只能烂在监狱里。

说白了,旧时代哪有什么规矩可言?减刑假释从来都是给有权有钱人准备的,普通人连想都别想。
现在的减刑假释适用条件,说全是人话
新中国之后,才真的把这个事儿定了硬规矩,再也不是谁一句话就能说了算的。
很多人上来就问,我家这人能不能办?其实核心要求就那几个,说人话讲,一点都不复杂。
首先说减刑。不管你犯了啥事儿,只要你认罪悔罪,改造积极,攒够了改造积分,要么有立功、重大立功表现,那就符合基本条件。当然,也有卡得死的,比如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,还有重罪限制减刑的,那减起来比普通人慢得多,不是不能减,是难。
再讲假释,要求比减刑严。首先得服够一半刑期,判无期的得蹲够十三年以上,核心要求就一条:确有悔改表现,没有再犯罪的危险,有地方接收监管。当然,有硬杠杠碰不得:累犯,还有故意杀人、抢劫、强奸等重罪判十年以上的,基本不能碰假释。这是红线,谁碰谁出事。

说实话,现在管得有多严?每一个减刑假释案子都要开庭,都要公示,检察院全程盯着,根本不可能有人敢暗箱操作。那些喊着能找关系捞人的,全是骗子。
老法官的五条避坑土办法,记好了

别信任何“花钱就能办减刑假释”的说辞,九成九是诈骗,真能办轮不到你找上门。
提醒里面的人好好攒改造分,日常表现分就是减刑假释的硬通货,没分说破大天也没用。
真有重大疾病、家里出了大变故需要办假释减刑,尽早准备材料,缺啥补啥,别耽误时间。
累犯不是百分百不能减刑,只要好好改造符合条件,照样能申请,别上来就放弃。
真假释出来了,老老实实遵守监管规定,别瞎乱跑私自离开,直接收回去,之前的苦全白吃。
很多人觉得法律不近人情,其实不是。给犯错的人留改过的路,但是这条路也要靠自己走,靠歪门邪道走不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