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法院认什么?其实核心就一条

三个踩烂的坑,个个都是血泪
第一个坑,老周刚被抓的时候跟我说,“我动了他的图,我的获利是我运营来的,凭什么要给他?” 说实话,这逻辑真的歪到姥姥家了。 没有人家的图,你涨不了粉带不了货,哪来的获利? 这部分违法所得本来就是权利人的直接损失,当然算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里。 第二个坑,阿凯一开始也错了。 阿凯说,“这盗我图的到处发,好多粉丝说我故意营销蹭热度,我名声坏了,一定要赔我精神损失费。” 我当时直接给他泼了冷水。 目前司法实践里,精神损害赔偿,基本不会被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。 你真想要,得等刑事案子结了,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。别在这儿提,提了也不支持,还白花诉讼费。 第三个坑,之前找我咨询的MCN老板张萌,她旗下作者的小说被人盗了做成有声书,赚了上百万,她跟我说,“我们接下来三年的授权收入都没了,这部分损失也要算进去。” 预期收益,还没发生的,不是实际直接损失。 肯定不算。 张萌当时还不信,后来开庭真的没被支持,回头找我叹息,早知道就不乱提了。
法官怎么想?我给你看段写实的裁判观点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