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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官家拿赔钱,国家赔偿这回事其实几百年前就有了

二十年前我刚进基层法院,办公楼一楼走廊蹲着个穿蓝布褂的老农,脚边放着一张皱巴巴的扣车单。三年前镇里清占道,把他拉货的拖拉机扣去大院,转头就忘了这回事,等想起来的时候,车已经淋了三年雨,发动机烂得粘成块,连废铁都卖不上价。老农攥着单子抖,说这是准备给儿子娶媳妇盖房的钱买的。最后我们批了八千多的赔偿,老农拿到钱的时候,蹲在法院门口哭了半小时。

古时候的官错了,百姓能拿到钱吗?

很多人觉得国家赔偿是个才冒出来没多少年的新东西。不对。

清朝的时候就有明确规矩,要是官府办错了案,错抄了人家的家产,怎么办?办案的官自己掏腰包赔,而且还得摘乌纱帽。那时候不叫国家赔偿,叫“官赔”,赔的钱是官自己的私产,动不了国库的钱。道理也简单,那时候天下是皇帝的,哪有什么“国家”和官府分开说的道理,错了就是你这个官办事糊涂,当然你自己担着。

民国的时候,纸面其实也写了类似的规则,可是你想想那是什么世道?地主官僚攥着权力,你一个平头百姓说官错了要赔钱,告到哪里都是官官相护,绝大多数都是拖到你耗不起,最后不了了之。能拿到钱的,翻遍旧报纸也没几个。

清代县衙错案赔偿公文残件
清代县衙错案赔偿公文残件

现在的国家赔偿,核心其实就一句话

现在跟过去完全不一样。说穿了,现在的国家赔偿核心就是——只要是公家机关,不管是抓人的公安局,批地的县政府,还是判案的法院,只要做错了事,给老百姓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实实在在的损失,就得认账赔钱。

钱从国库出,不是让具体办事的小民警小科员自己掏,当然,如果真的是这个人故意违法乱纪整你,国家赔完你之后,会去找他把钱追回去,不用你跟他扯来扯去。

说实话,这才是真的把老百姓和公家放在平等的位置上——你错了就是你错了,哪怕你手握公权力,也得给受委屈的百姓赔钱。我干这么多年,见过错抓了人关了半个月的,最后赔了几万的精神损害,见过错拆了老百姓合法房子的,按市场价赔全款的,这些放在过去,真的想都不敢想。

基层法院国家赔偿申请立案窗口
基层法院国家赔偿申请立案窗口

老法官给你留的几个实在提醒

老法官给你留的几个实在提醒
老法官给你留的几个实在提醒

不过话说回来,我见过太多本来有理的老百姓,因为不懂规则踩了坑,最后没拿到该拿的赔偿,真的挺可惜。我整理几个办案攒的土办法,都是能直接用的,记好:

1. 只有公家错了才赔,你自己违法就别瞎凑热闹。你本身无证开作坊,人依法查封是对的,别不服气就瞎申请,纯粹浪费自己的时间。

2. 期限就两年,从你知道公家错了那天开始算,别拖着。这是硬规矩,过了期限,再有理,法律也帮不了你,通融不了。

3. 找谁犯的错找谁要,别瞎跑错门。你被区公安局错处理了,直接找区公安局申请就行,不用到处绕路找上级,耽误工夫。

4. 精神损害别不好意思提,现在真的能赔。要是错关了你、坏了你名声,直接写进申请里,该支持的法院都会支持。

我还记得当年那个老农拿到八千块的时候,拉着我的手说,活了六十多,头一回见官错了还给百姓送钱。那时候我年轻,没太当回事,现在干了半辈子法律,回头想,这句话其实就是国家赔偿最该有的样子。

公家不是永远都对的,错了就认,错了就赔,这才是法治最实在的底气。对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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