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遇到的糟心事,哪些够得上情势变更
很多人听这个词觉得玄乎,说白了就是一句话:签合同的时候,你和对方都不可能想到会发生的变化,既不是你的错,也不是对方的错,再按原来的合同履行下去,对某一方太不公平,甚至根本做不下去了,法律就给你开了个口子,允许改一改合同,或者直接解除,不用你扛全部的亏。
很多人会把它和不可抗力搞混。其实不一样。不可抗力是直接让你干不了活,比如地震把房子震塌了,你不可能再交房子给租客了,那是不可抗力。情势变更是,房子还在,合同也能履行,但是履行的代价已经离谱到超出当初的预期了,再坚持就是把一方往死里坑,这才用情势变更。
就像刚才那个小伙子的案子,房子还是那个房子,你继续交房租也不是不行,但是没有客流赚不到钱,让他亏着钱还要赔两年房租,这就太不公平了。

踩了这些坑,你肯定用不了情势变更
说实话,不是你只要亏了就能拿情势变更说事。我见过太多人乱找借口,最后反而赔了违约金。
比如你自己炒原材料,签了合同囤货,转头价格跌了,你说我要情势变更,解除合同。门都没有。这是商业风险,是你签合同的时候就该预判到的涨跌,盈亏自己担着,别拉法律给你兜底。
再比如,签合同之前明知道有可能变,还非要签,出了问题再找,也不算。比如你明知道这块地可能要拆迁,还租来开饭店,真拆了你说情势变更,法院不会理你的。
还有一种,出了变化你拖着不说,过了大半年甚至一两年才提,也不行。法律要求你知道变化之后,及时找对方协商,你拖着不吭声,继续用着人家的东西,转头突然说要情势变更,这不是耍流氓吗?

真要走情势变更,第一步该怎么做

先别急着起诉。真遇到事儿了,先拿着你手里的证据,找对方坐下来谈。把情况摆开,说这事儿咱们俩都想不到,现在我实在扛不住了,要么降点房租,要么咱们好聚好散解除合同,我押金不要了,你也别让我赔违约金了。实践中好多案子,谈一谈就成了,毕竟对方也知道真闹到法院,拖个一年半载,房子空着也是空着,不如各退一步。
谈不拢怎么办?先把所有证据整理好。凡是能证明发生了意外变化的,凡是能证明履行原合同亏到离谱的,全部整理出来,一件都别落。然后再去法院或者仲裁,请求改合同或者解除合同。
这里要提醒一句,千万不要自己直接单方停止履行合同。你没跟对方提,也没走程序,直接不干了,对方反过来告你违约,你本来有理都变成没理了,还要多赔一笔违约金,太亏。
情势变更从来不是给违约找借口的,它只是个兜底的公平条款。你想啊,签合同本来就是要讲信用,说好了的事儿,不是万不得已,肯定不能随便改。只有那种真的天塌下来,完全不在预期内的变故,才轮得到它上场。
最后那个小伙子的案子,后来开庭调解成了,解除合同,不用赔违约金,押金退了一半,他拿着钱去别的地方重新开了店,去年还发了请柬请我喝他的喜酒。对吧,遇事别慌,法律留着口子呢。
本文为普法参考,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