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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论坛

藏在签字里的格式条款

上周我在街道调解室值班,快到点收拾东西准备走,玻璃门被推开一条缝,进来个穿卫衣的小姑娘,怯生生问能不能聊聊。

那天下午

小姑娘刚毕业,在这片区租房子打拼,楼下健身房发传单,说年卡两千多,送全年游泳还送两节私教课,她想着刚坐办公室天天腰酸背痛,咬咬牙就办了。 签字的时候商家把协议翻到最后一页,说你签这儿就行,其他都是通用条款,不用看。 她就签了。 结果才三个多月,健身房换了老板,新老板说之前的卡要么补一半差价,要么就只能用器械,游泳别想。小姑娘翻出压在抽屉底的协议才看见,倒数第二行印着比蚂蚁还小的字:本俱乐部有权调整服务内容,最终解释权归俱乐部所有,退卡需支付70%违约金。 她攥着那张皱巴巴的纸,指节都泛白。我哪懂这些啊,字那么小,谁能提前想到…
健身房入会协议小字条款页
健身房入会协议小字条款页
说实话,我接过快百来个这类咨询,十个里面有八个,都是签的时候没看,出事了才追悔莫及。 你以为格式条款是什么高大上的法律名词?不对。奶茶店储值卡背面的说明,外卖app弹出的用户协议,停车场出入口立的牌子写着“车辆损坏丢失概不负责”,买房的购房合同,银行办贷款的文本,全都是。 本质就是人家提前写好,你只能选同意或者走人,根本没资格跟人谈改条款。说白了就是,规则人家定,你玩不玩。

法律上怎么看

很多人碰到事第一反应都是:我都签字了,是不是只能认栽? 真不是。 我国民法典明确说了,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,如果免除自己该负的责任,加重你的责任,排除你主要权利的,这个条款直接无效。 就说小姑娘碰到的“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”,这句话,实践中几乎百分百会被认定无效。凭啥所有道理都归你说?那我们消费者的权利放哪儿? 还有那种“一切后果概不负责”“退卡扣七成违约金”,只要是明显不对等的,从根上就不算数。不是你签了字就卖了身,就得捏着鼻子认。 不过话说回来,也不是所有格式条款都无效。比如买机票写着航空公司因天气原因可以调整航班,这个是合理的行业惯例,对大家都公平,就有效。核心就看两点:有没有提前跟你说清楚,条款公平不公平。 要是商家根本没提醒你注意那个藏在角落的不公平条款,你还可以主张这个条款根本不算合同内容,对你无效。 说白了就是,我都不知道有这么个条款,凭啥要我遵守?
民法典合同编格式条款条文标注页
民法典合同编格式条款条文标注页
我之前还碰到过一个大叔,买房子签合同,开发商把“学区”两个字从宣传页挪走,合同里藏了个条款说不对学区做承诺,后来小孩没学上,打官司,法院直接说这个条款开发商没加粗提醒,不算数,判开发商赔了钱。 法律从来不会偏向那些玩文字游戏坑人的人。

如果换成你

如果换成你
如果换成你
说来说去,其实最省力的办法,还是签之前多留十秒钟。 别嫌麻烦,别不好意思,商家说“不用看直接签”你就真的不看?越这么说越要翻两页,尤其是写在边角、字号特别小的地方,十有八九就是坑。 碰到明显不对等的,扭头走就是了,总比事后耗几个月维权省事。 真踩坑了怎么办? 第一步,所有东西都留好。协议别扔,付款截图存好,跟商家聊天的记录别删,别脑子一气就把人拉黑了,到时候连证据都没。 第二步,先找消协或者街道调解,大多数商家不愿意把事闹大,小钱小问题一般就解决了。 要是金额不小,商家耍无赖,那就走法律途径,现在小额诉讼程序走下来很快,受理费也没几个,不用怕打官司。 当然也要算选择成本,要是就百八十块,犯不上耗几个月内耗,就当买个教训,下次留心就是了。 我做这么久调解,最大的感受就是,大多数格式条款的坑,都是利用了你不好意思问、懒得细看的心理。你多花十秒钟扫一眼,就能避开八成的坑。 不用觉得吃亏了就是自己蠢,很多时候就是商家故意挖坑,你只要知道,那些瞎写的不公平条款,从来都不算数就行。 本文为普法参考,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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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称:藏在签字里的格式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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