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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南京书场听评书弹词,这些坑我替你问过律师了

上周六在老门东的书场,竹板敲得脆响,三弦的调子刚拐到《珍珠塔》的哭荆钗那段,我旁边坐的大叔就凑过来叹气。

他是夫子庙边上开小茶馆的,上个月刚在评书演出的事上栽了两个大跟头,今天特意揣着两包雨花茶,就等我散场了给他捋捋。

老书场里的“偷活”,算侵权吗?

他说头一个坑,就是录了两段艺人的演出发朋友圈。上个月请了个外地来的评书先生说《隋唐》,场子里坐得满满当当,他一高兴,举着手机录了两段“秦琼卖马”的选段,剪进了茶馆的宣传朋友圈,还挂了“周末评书场”的定位。

结果过了三天,那个先生找过来,说他录的那段是自己改了快半年的独家版本,不是流传了上百年的公版老本子,要他赔五千块。

大叔当时就炸了:我付了你八百块演出费啊,录两段帮你宣传,怎么还讹上我了?

南京老门东书场观众听弹词演出实景
南京老门东书场观众听弹词演出实景

我给他递了杯茶,说这事真不怪人家狮子大开口。

公版的传统评书弹词脚本,比如流传了上百年的《三国》《岳传》《珍珠塔》原典,确实没有版权问题,谁都能上台说。但当代艺人在演出过程中加的原创桥段、自己打磨的台词节奏、甚至专门整理的演出文本,都是有独立著作权的。

你付的那八百块,是买他上台给你说书的劳务钱,不是买他的作品版权,更不是买你随便录下来剪视频引流的权利。你录的那两段里的包袱,是人家跑了十几个书场磨出来的,你随便剪去发朋友圈拉客人,换谁都得急。

真的。

别觉得老祖宗的东西就没版权。哪怕是你从小听到大的某部评书,要是是某位艺术家一辈子打磨出来的独家版本,你随便拿去商用,就是踩了红线。

口头谈的演出,说翻就翻怎么办?

大叔说的第二个坑,更闹心。之前他找了个常来南京演出的弹词演员,俩人在茶桌上拍肩膀说定了,一周来两次,一次四百,连包三个月。

结果刚过了一个月,演员发消息说别的茶馆给的价高,要涨到六百,不然就不来了。

大叔没合同,没录音,连个正经聊天记录都没有——当时俩人聊得投机,连微信都是当天才加的,转头就没证据了。只能咬着牙加钱,不然常来听书的老客人跑光了,损失更大。

我给他出的招特别简单,真的。

下次再谈演出,别光拍桌子吹牛逼,找张烟盒纸,或者茶馆的点单纸,写清楚:哪天来,说多久,一场多少钱,能不能录音频视频,录了能不能用在朋友圈、抖音宣传,最后俩人签个名就行。

哪怕是一张皱巴巴的纸条,比你空口说一百句都管用。法律上口头合同也算数,但真闹起来,你拿不出证据,法官也帮不了你。别嫌麻烦,两分钟的事,能省后面几万块的麻烦。

茶馆老板和评书艺人当面签简易演出约定场景
茶馆老板和评书艺人当面签简易演出约定场景

直播间放评书,也算违规?

直播间放评书,也算违规?
直播间放评书,也算违规?

说到这大叔又乐了,说他上次还刷到个直播间,啥人都没有,就循环放某知名老艺术家的《杨家将》评书,主播连头都不露,就挂个“经典评书免费听”的标题,底下好多人刷礼物。他当时还跟人评论说“这老板会省钱”,现在想想,是不是也得赔?

其实这事的道理很简单。

老的公版录音,要是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,你自己在家放着听没人管。但要是你拿这个当直播内容,收打赏,引流卖货,那就是公开的商用传播。

只要你放的录音是某个艺人、某个音像公司在几十年前录制发行的,那个录制者也是享有邻接权的,你随便公开放,就是侵权。

之前有个开直播的小伙子找我咨询,说他放了半个月的老评书录音,被某音像公司发了律师函,要赔两万。他说我又没卖书,就收点打赏怎么了?我跟他说,打赏就是你的营收啊,你拿别人的劳动成果换钱,凭什么不算商用?

说实话,我自己也爱听评书弹词,小时候守着收音机等单田芳的《白眉大侠》,现在周末也常去老门东的书场坐一下午。我从来不是要给这些老手艺设什么高高的门槛,只是觉得,不管是开书场的老板,还是说书的艺人,甚至是普通听众,多懂一点这点常识,别稀里糊涂踩了坑,反而把好好的老东西给折腾得没人敢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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