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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早餐时听见的熟悉BGM,聊聊和普通人有关的音乐作品广播

上周下楼买豆浆,常去的那家包子铺居然把音响拔了。老板叼着个包子跟我吐槽,前阵子有个穿正装的人上门,说他天天循环的《成都》没交版权费,要罚他三千。他当时就懵了——我花五块钱买的U盘,存了两百多首歌,放给自己店里的客人听,怎么就犯法了?

说真的,很多人对”音乐作品广播”的印象,还停留在小时候听的电台里,主持人念完稿子插一首流行歌,那才叫广播。

根本不是。

你每天撞见的场景,全是法律管得到的音乐作品广播

很多人第一次听见这几个字,会觉得离自己十万八千里。其实你早上路过包子铺听见的歌,中午在奶茶店排队时飘过来的BGM,健身房动感单车上配的节奏,甚至你去理发店时Tony老师给你放的流行曲,只要是通过扩音设备,把歌传到了不特定的、在你经营场所里的人耳朵里,这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广播。

不用抠法条的字眼。

你就记一个边界:你买CD、充音乐平台会员,买的是你自己戴着耳机、关起门来听的权利。这个权利不包含你把歌开了公放,给所有上门的客人当背景音。个人欣赏的授权,永远不覆盖经营场景的公开播放。

举个最实在的例子。你自己在家躺沙发上,把音响开最大,放周杰伦的新专辑,邻居就算敲你家门投诉你吵,那也不涉及音乐作品广播的版权问题——因为你没拿这个歌赚钱,也不是对着不特定的公众开放播放。但你要是开了个民宿,在每个房间的电视里预置了歌单,客人一进房间就能听见,那就算。

社区沿街包子铺门口摆放的小型音响
社区沿街包子铺门口摆放的小型音响

我之前有个读者,开了个二十平的美甲店,总觉得自己店小,就算放歌也没人管。直到她收到了法院的传票,说她连续放了三首独立乐队的歌,侵害了广播权。她跟我哭,说我一天就接两个客人,放歌就是为了让店里不那么冷清,又没拿这歌当广告打,怎么就侵权了?

其实道理很简单。

你开的是经营场所。

只要是你用来赚钱的空间,你放的歌是给进来消费的人听的,不管你店多小,不管你放的歌有没有直接帮你拉客人,这个播放行为本身,就跳出了”个人欣赏”的范畴,进入了”公开传播”的边界。

别觉得这是故意抠字眼。

你想啊,要是所有开小店的人都能随便拿别人的歌当BGM,那写歌的人靠什么吃饭?总不能要求每个独立音乐人,天天蹲在各个城市的小商铺门口,数谁放了自己的歌吧。

两个传得最广的误会,真的会让你白花钱

我写了十年普法专栏,收到的关于版权的读者来信里,一半以上的坑,都是踩在对音乐作品广播的误解上。

第一个常见的误会,是觉得”我充了某平台的VIP,下载的歌就能随便在店里放”。

真不是。

你翻遍各大音乐平台的会员协议,最后面藏着的小字里,明明白白写着:所有会员下载的音频内容,仅限个人非商业用途使用。普通平台会员的授权范围,根本不覆盖线下经营场景的公放需求。

什么叫非商业用途?就是你自己听,你给朋友私下分享,你不能把这些歌拿到你开的店里、你办的活动上当公放。

音乐平台个人会员用户协议非商用条款截图
音乐平台个人会员用户协议非商用条款截图

之前有个开健身房的读者,说自己每年花几千块充了平台的最高级会员,就是因为客服跟他提了一句”会员可以商用”。结果他把聊天记录翻出来一看,人家客服说的是”会员可以商用做直播的背景音”,根本没说线下门店公放也算。最后他还是补了集体管理组织的授权费,钱花了两份,冤不冤。

第二个误会,是觉得”我放的歌都是几十年前的老歌,早就过了版权保护期了”。

也不对。

版权保护期是作者去世后第五十年的年底。你现在听见的很多”老歌”,写歌的人还在世呢。就算真的过了词曲的保护期,你要是放的是某个唱片公司重新编曲、重新录制的版本,那个录制版本的邻接权,也是受法律保护的。不是你随便从网上搜个”免费老歌”的压缩包,就能随便往店里搬的。

不过话说回来,也不是说所有放歌的行为都要天价赔偿。很多人被维权的人吓住,是因为对方一开口就要几万块。其实你真去算,小店面的合法授权成本,真的没你想的那么高。

遇到相关的事,这几步能帮你少走弯路

遇到相关的事,这几步能帮你少走弯路
遇到相关的事,这几步能帮你少走弯路

不管你是开小店的老板,还是自己写歌的音乐人,碰到和音乐作品广播相关的事,别上来就慌,也别上来就跟人吵架。

先别急着到处找版权方,花十分钟把自己的播放场景理清楚。你是线下门店公放?还是做线上的电台节目同步播歌?还是在办线下活动的时候当背景音?不同的场景,需要的授权完全不一样。比如你就是个开二十平水果店的,根本不用你挨个找每个歌手谈授权,找国内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,他们早就把很多歌的广播权打包好了,按你的店面面积算年费,成本摊到每个月,可能就跟你买两箱苹果的钱差不多。

真碰到有人上门要版权费,先别慌着掏钱。一定要核对对方的授权链条是否完整:他是不是真的获得了著作权人的授权,他要的费用是不是符合公开的收费标准。现在有很多专门做版权碰瓷的人,拿着半拉的授权文件,专门找没开过窍的小商户,一开口就要天价。你要是核对下来对方的授权不完整,大可以让他走正规的法律程序,不用被他吓住。

换个角度,要是你自己是个写歌的独立音乐人,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人随便在店里播,也别觉得维权是件多麻烦的事。你先把对方放歌的场景拍下来,留好证据——比如你在那个店里录了一段视频,能听见你的歌,能看见店里的经营场景。大部分小商户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放歌要授权,你拿着证据找过去,很多人都会愿意补个合理的授权费,根本不用闹到法院去。

很多人觉得版权是离普通人很远的事。

其实不是。

你今天在店里放的每一首歌,你写的每一段旋律,本质上都是在给别人的劳动付个看得见的价钱。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规则,就是过日子的道理而已。
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,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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