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属性

不同情景下的裁判结果差异
我接触过两个案情几乎一致的案子,结果天差地别。 第一个案子,做建材生意的持票人收了一张工程承兑汇票,到期提示付款被拒,拿到拒付证明后第四个月就起诉了所有前手。法院全额支持了追索请求。 第二个案子,同样是建材商收承兑,同样拒付,持票人想着都是圈内熟人,先私下谈,一谈就是八个多月,谈不拢才起诉。法院直接驳回了对所有前手的追索请求。 差在哪?唯一的关键区分变量就是: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发起了有效追索程序。前者卡在六个月的期限内,后者超了两个月,就差这两个月,几十万货款直接没了保障。 挺可惜的。

风控落地的具体动作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