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9-03 09:25:08 分类:法律科普
上周六赶归档,在律所门口撞见蹲台阶抽烟的老周。
他裤脚还沾着外卖洒的油,手机亮着法院传票,抬头第一句就是,我就录个书,怎么就成侵权了?
老周做有声书录制五年,粉丝小十万,这次被某出版社告,索赔十万八。
他说不就是把网上找的免费网文念出来吗?问题就出在这。
法院判断侵权的核心,其实不难懂
很多人下意识觉得,我不改原文,不赚打赏就没事。
张姐去年做有声书录制,把晋江一位作者的新书放到喜马拉雅,说我就是爱好,一分钱没赚,照样判侵权。
著作权法管这叫,侵犯了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。
你把别人的文字内容变成声音,放到网上让任何人都能随时收听,本质就是拿别人的创作成果给自己用。
类比一下,就像你把面包店卖爆的海盐牛角包配方偷出来,放到自己店里烤,不管你卖不卖钱,你用了人家的配方,就是不对。
有声书录制版权侵权纠纷庭审现场
最容易踩的三个坑,全是当事人踩过的
第一个坑,老陈说,作者死了五十年,作品进公版,录了总没事吧?
不对。作者死了五十年,是原文的著作权过期,但要是你用的是某出版社重新整理、加了注释校注的版本,这个整理本本身就是有新著作权的。
去年陈叔做有声书录制,录了某出版社整理版的《聊斋志异》,照样被告,最后赔了两万块和解。
说白了,人家整理校注也花了功夫,这个劳动也要算钱。
第二个坑,阿凯说,我自己花钱买了正版电子书,还不能录了?
阿凯去年在某电子书平台花三十块买了正版网络小说,自己做有声书录制传到B站,没半个月就收到作者的律师函。
你买的电子书,只是买了你一个人阅读收听的授权,不是让你把内容复制出来给所有人听的。
就像你买了一张演唱会门票,不能拿摄像机录完整场放到自己网站涨粉啊,对吧?
第三个坑,阿美说,平台上好多人都录了,凭啥偏偏告我?
阿美做有声书录制,看见一本网文好多小主播都录了没人管,自己也跟着录,还涨了两万粉,结果转头就收到传票。
法不责众?不存在的。
没告不代表不侵权,只是版权方懒得一个个起诉,挑个粉丝量够大的,刚好当典型,一举多得。
有声书平台作者版权授权协议页面
法官判案,其实看的很实在
法官判案,其实看的很实在
我去年代理过一个类似的案子,法官在合议的时候说的话,我记到现在。
被告李哥,只录了小说里最火的三个核心章节,放到自己账号涨粉,一分钱没收,法官还是判了侵权。
法官说,有没有直接获利,不是侵权成不成立的标准,只是赔多赔少的问题。
你做有声书录制,拿人家的内容吸引流量涨粉,不管你是接广告赚了钱,还是涨了粉以后赚钱,本质都是拿别人的劳动给自己谋好处。
哪怕你真的一分钱没赚,你占了人家创作的便宜,侵害了人家本来可以授权给别人赚钱的权利,就得赔。
说实话,现在做有声书录制的门槛太低,一部手机一个话筒就能开工,好多人根本没想过版权的事。
等到传票寄到家门口,才慌得一批,那时候再花钱请律师,再赔钱,早干嘛去了。
给你三个直接能用的法子,照着做就能避坑。
第一,你要录哪本书,先找对权利人,要到书面的有声书录制授权,口头承诺不算,微信聊天记录都比没有强,最好签正经合同。
第二,碰公版书,一定要确认你用的底本,有没有其他人主张著作权,别随便拿个出版社的整理本就开录。
第三,入驻平台的时候,优先用平台给的授权资源库,别自己瞎找外面的书录,平台有授权的,出事平台也会担一部分。
别拿免费当理所当然,别人写一本书动辄三五年,一字一句都是心血。
你动动嘴皮子就把好处占了,凭什么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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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称:你做有声书录制,怎么就被告赔了八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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